在開始寫騰訊被騙事件之前,容我先大笑一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了,說正經的。事情的經過大家都了解了吧,簡單地說,就是:
有三個騙子私刻了老干媽的公章,找騰訊投廣告,騙取配送的游戲充值禮包,轉手賣出去賺錢;
騰訊盡心盡力地給老干媽做了一大波廣告之后,發(fā)現收不到錢,于是把老干媽告上法庭;
老干媽接到法院通知后說俺從來沒找你打過廣告,你被騙了,然后順手幫騰訊報了個警;
最后騰訊傻了,全國網民普大喜奔:“原來鵝廠也會被騙哦!”
在這件事里,大家關心得比較多的,大概是騰訊的“傻白甜”,騙子的大手筆小收獲,和“公章原來真的很有用——李國慶”……這些比較娛樂性的點。
但除了這些讓大家哈哈一笑的梗之外,這個故事其實還有一些大家很容易忽略掉的精彩部分,接下來我給大家捋一捋。
要點一:騰訊在深圳南山區(qū)法院狀告老干媽拖欠廣告費,南山區(qū)法院二話不說,就發(fā)文凍結了老干媽一千多萬的資產。
如果說騰訊的廣告營銷人員和法務人員在審核廣告投放協議時有所疏漏,那么作為司法機關,在凍結人家老干媽財產的時候,是不是也該適當做點核實工作呢?起碼也有必要向被告方告之一下吧?
要知道騰訊公司在互聯網界還有一外號,叫“南山必勝客”,說的是只要是在南山區(qū)法院打的官司,騰訊必勝無疑。
雖然這個說法既未經證實,也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南山法院與騰訊公司之間有何關系,但地區(qū)司法機關對地方明星企業(yè)存在明顯的傾向性,這顯然不是騰訊的獨家特權。
司法機關是公平公正最后的守護者,是國家之公器,而非一家一姓之私器。如果公器有私用之嫌,那么顯然會對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實現造成影響。騰訊也好,其他一些明星企業(yè)也好,在法律面前都應該是一視同仁,而不能把執(zhí)法和司法機關當成對付競爭對手、糾紛對象的利器。
希望騰訊在這次事件里吸取教訓,洗掉“南山必勝客”之名,對其企業(yè)形象也好,對推進法治社會也好,都善莫大焉。
騰訊做事還是很認真的,用自己的一個熱門游戲作為推廣平臺,還想了各種方式把老干媽和以年輕人為主要用戶群的游戲做了各種結合,可謂誠意滿滿。
但騰訊的努力很顯然沒有引起老干媽的重視,既沒留意到騰訊在給自己打廣告,也沒發(fā)現銷售有計劃外增長的情況,總之就是騰訊誠意滿滿的這一波推廣可以說幾乎沒有起到什么效果。以至于老干媽在接到南山法院的告票,才一臉懵逼地說從來沒有跟騰訊有過廣告合作。
騰訊在中國游戲界的地位可謂一覽眾山小,它能拿出來接大客戶廣告的游戲,自然也是用戶眾多,流量驚人的。
但很顯然,流量和效果并不是一回事,在特定人群中的曝光再強,如果這個人群不是目標用戶,也是石沉大海,一去無回。
老干媽這樣用戶粘度極高的生活必需品,和手機游戲這種娛樂型的曝光平臺,契合度真的很低。所以也難怪騰訊苦哈哈地做了這么久,老干媽卻全然不知情——雙方根本就是在兩個平行宇宙里,幾乎毫無交集可言。
記得在《倚天屠龍記》里,神功未成的張無忌為了救明教銳金旗的人,自愿受滅絕師太三招,前兩招被打得吐血半死。
到了第三招,他想起九陽神功里教的道理:“他強自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自他橫,明月照大江。他自狠來他自惡,我自一口真氣足?!?/span>
于是張無忌運足一口真氣,任由滅絕師太全力發(fā)掌,結果果然安然無恙。
老干媽就很有點張無忌的派頭,管你鵝廠多強多大多厲害,我自己賣我自己的辣椒醬,管你外面狂風驟雨。
一個企業(yè)最重要的,始終是它的產品。產品足夠好,有足夠高的護城河,有足夠多的消費者喜愛,永遠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東西可以錦上添花,但真正核心的競爭力,永遠是產品本身。
所以做實業(yè)的朋友,真應該向老干媽學習。不是學它不做廣告,而是學它把產品做得消費者離開它就吃不下飯。
最新評論